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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出台新政策:建设单位安装太阳能系统可获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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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江苏太阳能网 添加人:admin 添加时间:2008-3-9 10:32:33

    因在建设开发多层建筑中安装了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,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邢台市打造太阳能建筑城战略,近日,邢台市家乐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等3家建设(开发)单位,从邢台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宋文手中接过了51万元财政补贴。
    近日,邢台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《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自2005年7月l日至2007年4月30日审批且预留管道的多层建筑,要增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施工图设计,报原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,安装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;经验收合格后,由市财政按每户500元的标准补贴给建设(开发)单位;不符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的,市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认可,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。
    《实施意见》还要求医院、学校、饭店、宾馆、游泳池、公共浴室等热水消耗大户,一律采用太阳能集中热水(开水)系统;2008年底前市区现有学校、医院、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安装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的,在市财政局、建设局监督下,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,由市财政局按照审核后的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总造价的10%给予补贴。
    邢台市建设局、财政局还做出决定,对2005年7月1日后审批且预留管道的多层建筑,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时,开展“施工图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竣工验收备案、财政补贴拨付到小区”等4项服务活动,确保打造太阳能建筑城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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